星期二, 二月 29, 2000

 

米在猶豫(小說)

米之所以叫米,那是因為米的母親喜歡米蘭。而叫蘭的人又太多,乾脆就叫了米。

  米有個“老實人”丈夫,叫荃。戀愛結婚十多年來,照米的說法,是從未聽過荃的幾句“窩心話”。不過她也在荃的巢裡窩了那麼多年呢。荃有個座右銘叫做“我老實,不會說話”。然後就一句頂一萬句了。

  米曾經記得,大學剛談戀愛的時候,荃就說過這句話。

  荃總是驕傲的,他說這話的時候。可不,從小家裡人就以“他老實,不會說話”,為他處理了所有人際關系。與其說為他處理倒不如說為他的“老實”從小就樹了一根標杆。往後,荃就順著這根標杆爬就是了。反正,這是一根不倒的標杆──哪個中國人會認為老實人有錯﹖

  這大約就是“老實人”為什麼能夠驕傲的由來吧。

  米的家裡早先留過洋,怎麼也奉行“找對象最關鍵的就是要老實”﹖

  與社會與家人相比,對于“老實”的概念,米的理解在那時當然就是最最稚氣的。她相信,自己找到了,不,碰到了一個很好的人。

  慢慢地,米發現要接受的現實不僅僅是聽不到荃的甜言蜜語,而且還要受用他的惡語傷人。理由是一樣的,都是因為他老實,不會說。“不會說”的意思原來是什麼﹖大概就是不懂得語言是社會的,所以不去顧及別人會怎樣理解與感受。這種也是值得稱道的嗎﹖米開始不懂了。

  荃與米都雙雙來到美國念書很多年了,米已經寫完博士論文,而荃還沒有。荃就在米的面前摜書﹕你讓我覺得GUILTY﹗

  米為這事兒半句話沒說過。久兒久之,她倒有點兒GUILTY了,因為她覺得是她讓自己的男人GUILTY了。

  但她究竟該怎樣做才正確呢﹖家務活兒荃是不干的,從做飯到清潔廁所都是米的事兒﹔荃有點兒時間了,就網上泡泡妞。他說他老實,現實生活裡他是不敢正眼看妞的。

  也罷。可有時他還要米也來陪他一起看,米就說她要看帥哥,荃又不樂意了,他要米陪著他一起看妞。因為這樣他就可以隨時有人分享。他在哪裡看到過“快樂分享之後感覺會加倍的”。無奈米是個女性,又怎麼可能完全和荃一樣來感覺來分享呢﹖人家要求看看帥哥不也正常嗎﹖然而,荃生氣了,一付老實人受侮的樣子。

  米始終不明白,常常是她受委屈該生氣的時候,卻還來不及生氣就被荃的受氣樣給鬧糊塗了。這又跟“老實”有什麼關系嗎﹖大概是了,“老實人”只管發泄個人的情緒而從來不考量對方是不是受了更大的委屈,還要求對方無條件接受他的情緒,否則,他就“受氣”了。原來,“老實人”就是這樣受氣的。

  又為什麼“老實人”會是一個肯定的說法﹖

  米在與許多美國人交流的時候,發現沒有辦法溝通“老實”這個概念。美國人會問,是否就是“誠實”﹖當然不同。一個很兇悍的人,如果他坦蕩無欺,他就是個誠實的人﹔不過這類人,不是中國人所說的“老實人”。

  難道說,“老實人”就只有在中國有嗎﹖不會哦。美國文化裡一定也有的,不過也許不被稱道。也許我們聽到的“存在交際問題”、“過分自我中心”以及“被動無助”等等就是“老實人”的代名詞﹖

  前些日子,有一次房事之後,荃說GREAT。米聽了真叫受用,她那份喜喲、羞喲,都交織在了一起。米姑娘撫摸著男人的胸﹕書上說,男人在床上的信誓旦旦不可靠的……荃這時暮地睜大了眼睛望著天花板,他說﹕我說我快活,我又沒有說你好。米這時候祇想到一個詞,叫做“發指”。

  米十分想拎起自己的頭發去到另外一個什麼球。可是她在猶豫。

  米是困惑的,她想,“老實人”也許因為從來不考慮除了自己以外的世界,所以也沒有機會造成對公眾乃至人類的什麼大錯。這就是“老實人”為什麼那麼受到肯定嗎﹖終于還能成為一個社會的標准﹖

  然而家庭、乃至於最親近的人,卻不得不受用他所有不顧外界的宣泄。公司裡、朋友圈裡,偶爾他也信口開河,說些損人又不利己的話,說到一桌的人發指、一屋的人發指。同事、朋友都漸漸地離他遠去。可是荃的解釋永遠是那句驕傲的“我老實”。言外之意就是別人都不對了,於是乎又一付受氣模樣回到家裡。米的受用又要加倍了。

  米原來還因為承認一些荃的才氣,就有些認了“嫁什麼隨什麼”的命。有時候,難免在朋友和親戚面前抱怨一下而已,但卻沒有人能夠理解米。朋友或者因為沒興趣和荃交往而從未有機會了解他,或者有過某一次受用了他莫名其妙的話就離他遠去了,傷害並沒有那麼大。所以,他們都笑話米﹕他老實人,能欺負你﹖連媽媽的越洋長途都一再關照女兒不要欺負老實人。

  “老實人”的幌子是可以包容那麼多的﹖老實人不用費一點點腦筋想到別人,當然最不用想到的是妻子,因為他老實﹗就對了。

  米,已經享受夠了荃這樣的老實人。

  米很想探出頭去看看了,牆外不老實的男人都啥樣的﹖如果有那種既什麼又什麼的,……

  米在猶豫,還在猶豫。

〔原載《國風》2000年2月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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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二月 01, 2000

 

花兒這樣紅(小說)

  桐因為上個星期幫朋友搬了家,說是手膀就因此而那樣地酸痛……已有幾日沒作畫了。

  妻笑他,“你看,上次那位客人說該給你珍貴的手買保險,你還笑話人家,說人家不在行。‘該給腦子買保險才對’。這不,光有腦子還不行吧﹖”

  桐言道﹕可不是腦子最重要嘛﹗不信,把筆拿過來,我使腳,保証也比不會畫的要強。這說明啥﹖那功夫呀多大半兒都在腦子裡﹗

  燕看著丈夫的認真勁兒,也懶得與他爭了,就轉身走進了廚房,還一邊自言自語﹕不簡單呢,用腳還能畫畫,我用腳啊,還寫不了稿呢……

  女兒丹丹不知從哪裡鑽了出來﹕媽媽,飯還沒有好呀﹖我能幫你做什麼﹖洗草莓嗎﹖還象上次PARTY那樣,洗一個一分錢好不好﹖

  燕瞅了一眼女兒,“才二年級,怎好一天到晚想著要媽媽付錢呢﹖”女兒象是很委屈的﹕“我湊著錢,給你買房子呢﹗”

  燕笑了﹕好-,乖-,媽媽今天沒有草莓,你玩去吧。

  丹丹轉移了方向,“爸,飯還沒好呢,玩兒一會兒捉迷藏吧。”“啊呀,昨天捉迷藏扯壞了媽媽的連衣裙,媽媽不是說過,一個月不許玩捉迷藏了﹗”“那,爸爸給我畫POPPY(罌粟花),我就不玩捉迷藏了。”美國到處的罌粟,人們也都愛認這些看得見的花,沒有什麼“花王”牡丹哪、梅蘭竹菊“四君子”的概念。

  “女兒,你這不哪壺不開偏提哪壺嘛,沒聽你媽剛才嘮叨﹖爸這手膀軟得無力呀。”說著,桐還煞有介事地又甩了甩手。“嗯,你彼得叔那兩箱子書也真重。”

  燕走過來幫腔﹕你就了了她這個願嘛,反正她要的是POPPY,又不是梅蘭竹菊那些正經東西,就隨便給她畫一個吧,你不剛才還說用腳都能畫嗎。

  “哈哈﹗﹗爸爸真要用腳畫畫啦﹖我來,我來給爸爸拿TAPE(膠帶)去。”女兒一溜煙跑上了樓,那爆發力與速度絕不亞于捉迷藏。

  是女兒還是太太在將他的軍啊﹖桐也來不及想清楚了。鴨子已經被趕上了架,還能怎樣﹖

  等到丹丹拿下膠帶來,桐故意不緊不慢地﹕誰說我要用膠帶纏啊,我說過,我用腳就跟用手一樣。“COOL﹗”丹丹唰地扔掉膠帶盤。

  哦﹗老爸就是這樣裝酷的,又一次宣告成功﹗

  桐真的鋪了張宣紙在地上,坐了把椅子,用腳夾住筆就開始畫起罌粟來。當然不能和手一樣,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手有手的功夫,腳是腳的用處。不過騙騙孩子罷了,至少不用去捉迷藏了,省得燕又抱怨扯壞了壁櫥裡的衣物。

  說騙也沒那麼好騙。誰叫她丹丹是畫家的女兒﹗“爸今天不磨墨呀﹖”一開場女兒就提了個這麼專業的問題。桐作畫都是自己磨墨,只有教畫示範來不及磨才倒點兒瓶子裡的。“哦,今兒,爸就用瓶子裡的了,老用不完也浪費了。”桐就這麼敷衍過去了。可是已經開始冒汗﹕為了女兒會再提問﹖為了腳到底沒有手方便﹖兼而有之吧。

  燕在廚房裡五顏六色地忙著。笑聽著老公的神叨叨。

  桐邊畫邊給丹丹講﹕雖然是用腳,也得講究這濃淡枯濕……不對,是用腦,用腦,嘿嘿嘿嘿。可我們也要畫出一點與手繪的不同是不是﹖看爸的﹗桐甩了幾腳,“瞧見了﹖這式兒的葉子叫‘野戰’”……丹丹點頭。不怪丹丹不懂,桐那幾筆“野戰”的葉子還真有點兒神來之筆──拙中非常寫意。藝朮有時候就很希罕一些偏差。

  “罌粟,最好是半開的,有風情﹔盛開的,不免令人想到幾分墮落……”女兒不依﹕什麼叫風情﹖什麼叫墮落﹖我不要半開的,要都開的﹗好好好,都開的,都開的﹔還該畫兩個含苞的吧,罌粟花晚間都會收卷回來。丹丹呀,罌粟花收卷回來的時候象什麼樣呢﹖嗯……丹丹一轉眼睛,“象一支燃燒的雪茄,太陽落山以後特別好看。”雪茄﹖太陽落山以後﹖這不是墮落又是什麼﹖

  老爸暗自嘀咕﹕這裡長大的孩子,論畫就這水準﹗他不禁聯想到每次去中餐館,他和妻都饒有興致地推敲菜單,而女兒總是迅速地點下炒飯或者炒麵,絕沒有第三種可能。弄得大人都差點兒沒了食慾。

  沒辦法啊,得承認現實。桐又在心裡感嘆了一遍。這時,腳已經在空中舉了老半天了。“好了,丹丹,就到這裡吧,爸爸畫完了,來,換支小筆簽名,哦,對了,寫上罌粟。”

  話說著,老爸開始寫“罌粟”了,斷斷續續寫下了“罌”卻就如何地也想不起來“粟”。“燕啊,笑話笑話,得請教你這個學文學的了,久不用中文,這些偏字兒,嗨,罌粟的粟怎麼寫的啊﹖”

  燕本來有點喜歡在這種時候顯示一下文學功底,今天卻也玩不轉了﹕唷,都敲拼音呢,沒注意。她說。“等等,待我去查一下蘇童的《罌粟之家》,這本書我是有的,就不知道放哪兒去了。”燕轉身上樓去找。“別找了”,桐叫住妻,“我有本劉海粟的畫冊,找到這本畫冊,這粟字不就有啦﹖”

  燕與桐分別鑽進了自己的書架。女兒還在客廳。這時候,就聽丹丹叫起來﹕我找到了,POPPY的中文字是這個東西……丹丹捧著電視機旁邊的英漢詞典,小手指著“罌粟”兩個中文字。她不會認,更寫不來,不過剛在中文學校學會了使用詞典。

  好一個捉迷藏喲,丹丹,這次你贏了。

  燕和桐的臉都紅了,燕卻說﹕花兒這樣紅﹗桐說﹕爸以後再給你畫,丹丹。


〔原載《國風》2000年2月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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