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二月 01, 2000
花兒這樣紅(小說)
桐因為上個星期幫朋友搬了家,說是手膀就因此而那樣地酸痛……已有幾日沒作畫了。
妻笑他,“你看,上次那位客人說該給你珍貴的手買保險,你還笑話人家,說人家不在行。‘該給腦子買保險才對’。這不,光有腦子還不行吧﹖”
桐言道﹕可不是腦子最重要嘛﹗不信,把筆拿過來,我使腳,保証也比不會畫的要強。這說明啥﹖那功夫呀多大半兒都在腦子裡﹗
燕看著丈夫的認真勁兒,也懶得與他爭了,就轉身走進了廚房,還一邊自言自語﹕不簡單呢,用腳還能畫畫,我用腳啊,還寫不了稿呢……
女兒丹丹不知從哪裡鑽了出來﹕媽媽,飯還沒有好呀﹖我能幫你做什麼﹖洗草莓嗎﹖還象上次PARTY那樣,洗一個一分錢好不好﹖
燕瞅了一眼女兒,“才二年級,怎好一天到晚想著要媽媽付錢呢﹖”女兒象是很委屈的﹕“我湊著錢,給你買房子呢﹗”
燕笑了﹕好-,乖-,媽媽今天沒有草莓,你玩去吧。
丹丹轉移了方向,“爸,飯還沒好呢,玩兒一會兒捉迷藏吧。”“啊呀,昨天捉迷藏扯壞了媽媽的連衣裙,媽媽不是說過,一個月不許玩捉迷藏了﹗”“那,爸爸給我畫POPPY(罌粟花),我就不玩捉迷藏了。”美國到處的罌粟,人們也都愛認這些看得見的花,沒有什麼“花王”牡丹哪、梅蘭竹菊“四君子”的概念。
“女兒,你這不哪壺不開偏提哪壺嘛,沒聽你媽剛才嘮叨﹖爸這手膀軟得無力呀。”說著,桐還煞有介事地又甩了甩手。“嗯,你彼得叔那兩箱子書也真重。”
燕走過來幫腔﹕你就了了她這個願嘛,反正她要的是POPPY,又不是梅蘭竹菊那些正經東西,就隨便給她畫一個吧,你不剛才還說用腳都能畫嗎。
“哈哈﹗﹗爸爸真要用腳畫畫啦﹖我來,我來給爸爸拿TAPE(膠帶)去。”女兒一溜煙跑上了樓,那爆發力與速度絕不亞于捉迷藏。
是女兒還是太太在將他的軍啊﹖桐也來不及想清楚了。鴨子已經被趕上了架,還能怎樣﹖
等到丹丹拿下膠帶來,桐故意不緊不慢地﹕誰說我要用膠帶纏啊,我說過,我用腳就跟用手一樣。“COOL﹗”丹丹唰地扔掉膠帶盤。
哦﹗老爸就是這樣裝酷的,又一次宣告成功﹗
桐真的鋪了張宣紙在地上,坐了把椅子,用腳夾住筆就開始畫起罌粟來。當然不能和手一樣,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手有手的功夫,腳是腳的用處。不過騙騙孩子罷了,至少不用去捉迷藏了,省得燕又抱怨扯壞了壁櫥裡的衣物。
說騙也沒那麼好騙。誰叫她丹丹是畫家的女兒﹗“爸今天不磨墨呀﹖”一開場女兒就提了個這麼專業的問題。桐作畫都是自己磨墨,只有教畫示範來不及磨才倒點兒瓶子裡的。“哦,今兒,爸就用瓶子裡的了,老用不完也浪費了。”桐就這麼敷衍過去了。可是已經開始冒汗﹕為了女兒會再提問﹖為了腳到底沒有手方便﹖兼而有之吧。
燕在廚房裡五顏六色地忙著。笑聽著老公的神叨叨。
桐邊畫邊給丹丹講﹕雖然是用腳,也得講究這濃淡枯濕……不對,是用腦,用腦,嘿嘿嘿嘿。可我們也要畫出一點與手繪的不同是不是﹖看爸的﹗桐甩了幾腳,“瞧見了﹖這式兒的葉子叫‘野戰’”……丹丹點頭。不怪丹丹不懂,桐那幾筆“野戰”的葉子還真有點兒神來之筆──拙中非常寫意。藝朮有時候就很希罕一些偏差。
“罌粟,最好是半開的,有風情﹔盛開的,不免令人想到幾分墮落……”女兒不依﹕什麼叫風情﹖什麼叫墮落﹖我不要半開的,要都開的﹗好好好,都開的,都開的﹔還該畫兩個含苞的吧,罌粟花晚間都會收卷回來。丹丹呀,罌粟花收卷回來的時候象什麼樣呢﹖嗯……丹丹一轉眼睛,“象一支燃燒的雪茄,太陽落山以後特別好看。”雪茄﹖太陽落山以後﹖這不是墮落又是什麼﹖
老爸暗自嘀咕﹕這裡長大的孩子,論畫就這水準﹗他不禁聯想到每次去中餐館,他和妻都饒有興致地推敲菜單,而女兒總是迅速地點下炒飯或者炒麵,絕沒有第三種可能。弄得大人都差點兒沒了食慾。
沒辦法啊,得承認現實。桐又在心裡感嘆了一遍。這時,腳已經在空中舉了老半天了。“好了,丹丹,就到這裡吧,爸爸畫完了,來,換支小筆簽名,哦,對了,寫上罌粟。”
話說著,老爸開始寫“罌粟”了,斷斷續續寫下了“罌”卻就如何地也想不起來“粟”。“燕啊,笑話笑話,得請教你這個學文學的了,久不用中文,這些偏字兒,嗨,罌粟的粟怎麼寫的啊﹖”
燕本來有點喜歡在這種時候顯示一下文學功底,今天卻也玩不轉了﹕唷,都敲拼音呢,沒注意。她說。“等等,待我去查一下蘇童的《罌粟之家》,這本書我是有的,就不知道放哪兒去了。”燕轉身上樓去找。“別找了”,桐叫住妻,“我有本劉海粟的畫冊,找到這本畫冊,這粟字不就有啦﹖”
燕與桐分別鑽進了自己的書架。女兒還在客廳。這時候,就聽丹丹叫起來﹕我找到了,POPPY的中文字是這個東西……丹丹捧著電視機旁邊的英漢詞典,小手指著“罌粟”兩個中文字。她不會認,更寫不來,不過剛在中文學校學會了使用詞典。
好一個捉迷藏喲,丹丹,這次你贏了。
燕和桐的臉都紅了,燕卻說﹕花兒這樣紅﹗桐說﹕爸以後再給你畫,丹丹。
〔原載《國風》2000年2月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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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索引:妻笑他,“你看,上次那位客人說該給你珍貴的手買保險,你還笑話人家,說人家不在行。‘該給腦子買保險才對’。這不,光有腦子還不行吧﹖”
桐言道﹕可不是腦子最重要嘛﹗不信,把筆拿過來,我使腳,保証也比不會畫的要強。這說明啥﹖那功夫呀多大半兒都在腦子裡﹗
燕看著丈夫的認真勁兒,也懶得與他爭了,就轉身走進了廚房,還一邊自言自語﹕不簡單呢,用腳還能畫畫,我用腳啊,還寫不了稿呢……
女兒丹丹不知從哪裡鑽了出來﹕媽媽,飯還沒有好呀﹖我能幫你做什麼﹖洗草莓嗎﹖還象上次PARTY那樣,洗一個一分錢好不好﹖
燕瞅了一眼女兒,“才二年級,怎好一天到晚想著要媽媽付錢呢﹖”女兒象是很委屈的﹕“我湊著錢,給你買房子呢﹗”
燕笑了﹕好-,乖-,媽媽今天沒有草莓,你玩去吧。
丹丹轉移了方向,“爸,飯還沒好呢,玩兒一會兒捉迷藏吧。”“啊呀,昨天捉迷藏扯壞了媽媽的連衣裙,媽媽不是說過,一個月不許玩捉迷藏了﹗”“那,爸爸給我畫POPPY(罌粟花),我就不玩捉迷藏了。”美國到處的罌粟,人們也都愛認這些看得見的花,沒有什麼“花王”牡丹哪、梅蘭竹菊“四君子”的概念。
“女兒,你這不哪壺不開偏提哪壺嘛,沒聽你媽剛才嘮叨﹖爸這手膀軟得無力呀。”說著,桐還煞有介事地又甩了甩手。“嗯,你彼得叔那兩箱子書也真重。”
燕走過來幫腔﹕你就了了她這個願嘛,反正她要的是POPPY,又不是梅蘭竹菊那些正經東西,就隨便給她畫一個吧,你不剛才還說用腳都能畫嗎。
“哈哈﹗﹗爸爸真要用腳畫畫啦﹖我來,我來給爸爸拿TAPE(膠帶)去。”女兒一溜煙跑上了樓,那爆發力與速度絕不亞于捉迷藏。
是女兒還是太太在將他的軍啊﹖桐也來不及想清楚了。鴨子已經被趕上了架,還能怎樣﹖
等到丹丹拿下膠帶來,桐故意不緊不慢地﹕誰說我要用膠帶纏啊,我說過,我用腳就跟用手一樣。“COOL﹗”丹丹唰地扔掉膠帶盤。
哦﹗老爸就是這樣裝酷的,又一次宣告成功﹗
桐真的鋪了張宣紙在地上,坐了把椅子,用腳夾住筆就開始畫起罌粟來。當然不能和手一樣,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手有手的功夫,腳是腳的用處。不過騙騙孩子罷了,至少不用去捉迷藏了,省得燕又抱怨扯壞了壁櫥裡的衣物。
說騙也沒那麼好騙。誰叫她丹丹是畫家的女兒﹗“爸今天不磨墨呀﹖”一開場女兒就提了個這麼專業的問題。桐作畫都是自己磨墨,只有教畫示範來不及磨才倒點兒瓶子裡的。“哦,今兒,爸就用瓶子裡的了,老用不完也浪費了。”桐就這麼敷衍過去了。可是已經開始冒汗﹕為了女兒會再提問﹖為了腳到底沒有手方便﹖兼而有之吧。
燕在廚房裡五顏六色地忙著。笑聽著老公的神叨叨。
桐邊畫邊給丹丹講﹕雖然是用腳,也得講究這濃淡枯濕……不對,是用腦,用腦,嘿嘿嘿嘿。可我們也要畫出一點與手繪的不同是不是﹖看爸的﹗桐甩了幾腳,“瞧見了﹖這式兒的葉子叫‘野戰’”……丹丹點頭。不怪丹丹不懂,桐那幾筆“野戰”的葉子還真有點兒神來之筆──拙中非常寫意。藝朮有時候就很希罕一些偏差。
“罌粟,最好是半開的,有風情﹔盛開的,不免令人想到幾分墮落……”女兒不依﹕什麼叫風情﹖什麼叫墮落﹖我不要半開的,要都開的﹗好好好,都開的,都開的﹔還該畫兩個含苞的吧,罌粟花晚間都會收卷回來。丹丹呀,罌粟花收卷回來的時候象什麼樣呢﹖嗯……丹丹一轉眼睛,“象一支燃燒的雪茄,太陽落山以後特別好看。”雪茄﹖太陽落山以後﹖這不是墮落又是什麼﹖
老爸暗自嘀咕﹕這裡長大的孩子,論畫就這水準﹗他不禁聯想到每次去中餐館,他和妻都饒有興致地推敲菜單,而女兒總是迅速地點下炒飯或者炒麵,絕沒有第三種可能。弄得大人都差點兒沒了食慾。
沒辦法啊,得承認現實。桐又在心裡感嘆了一遍。這時,腳已經在空中舉了老半天了。“好了,丹丹,就到這裡吧,爸爸畫完了,來,換支小筆簽名,哦,對了,寫上罌粟。”
話說著,老爸開始寫“罌粟”了,斷斷續續寫下了“罌”卻就如何地也想不起來“粟”。“燕啊,笑話笑話,得請教你這個學文學的了,久不用中文,這些偏字兒,嗨,罌粟的粟怎麼寫的啊﹖”
燕本來有點喜歡在這種時候顯示一下文學功底,今天卻也玩不轉了﹕唷,都敲拼音呢,沒注意。她說。“等等,待我去查一下蘇童的《罌粟之家》,這本書我是有的,就不知道放哪兒去了。”燕轉身上樓去找。“別找了”,桐叫住妻,“我有本劉海粟的畫冊,找到這本畫冊,這粟字不就有啦﹖”
燕與桐分別鑽進了自己的書架。女兒還在客廳。這時候,就聽丹丹叫起來﹕我找到了,POPPY的中文字是這個東西……丹丹捧著電視機旁邊的英漢詞典,小手指著“罌粟”兩個中文字。她不會認,更寫不來,不過剛在中文學校學會了使用詞典。
好一個捉迷藏喲,丹丹,這次你贏了。
燕和桐的臉都紅了,燕卻說﹕花兒這樣紅﹗桐說﹕爸以後再給你畫,丹丹。
〔原載《國風》2000年2月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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