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十一月 02, 2004

 

季節的穿透記憶(下)

  小時候的天,是一種等待。公園里的梅花先開。黑白照片一張張,留下了人們對春天的期盼──每張照片几乎都一樣,一律的一棵樹一個人。表哥有一次照的時候少了一條圍巾,結果抓了表姐的圍在脖子上,大紅色的!他卻說,黑白照片上看得出啥!笑壞了我們几個小的。我當時覺得表哥真正聰明,可以看得穿顏色。后來,表哥上了藝朮學院,成了油畫家。哪一天,很想問問他,紐約的天空在他眼里是什么顏色。

  可惜,我沒有那么喜歡油畫,偏愛清爽一點的。

  冬天的景,是個看枯枝的好機會。怎么說,我還是喜歡有冬天的城市。是春天的一種伏筆。挖野菜是一種春天的樂趣。薺菜是很難尋的,一群挖野菜的孩子里,也有出類拔萃的高手,真是行行出狀元啊。那時候,我就清醒地知道。但是,從來沒有想過將來要在哪一行里當個狀元,只知道一天天讀死書。不過,我很崇拜那些挖薺菜的高手,她們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十分高大。我只有挑挑馬蘭頭的份,那東西,小山坡上一長就是一片,坐下來剪刀剪剪就好。我居然還能剪著剪著就睡著了,成了朋友堆里永久的笑話。后來才曉得,那是“春眠不覺曉”嘛。

  春天除了天很藍,還有一種地上的小花,亦藍。那小小的藍花兒,僅襯衫紐扣大小,然而在我兒時的心目中,是美滿。在我想象里,隨著我的長大,花兒也會跟我一起長大,所以它不小。究竟它有沒有長大,答案是有的,只不過我沒有去尋。怕是現在已經很難找到這樣自然的小花兒了。我回去再漫步小時候那塊草坪時,總是故意仰著頭眺望天空,白天我看云,晚間看月亮。腳底下,我永遠相信存在著那一片美滿。

  圖書館里亦看春天,雖說“書香不是花”。窗外的景色,是畫兒。樹上的顏色,從芽到葉,案上的書卻沒有翻動過几頁。開始有學習的“責任感”后,便覺得春天的腳步永遠追它不上。我需要更多的時間、更大的空間。人心比天高。

  第一刀的春韭菜是百姓桌上的佳肴。菜農挑著筐子進城來賣,一把一把用草繩捆著,三寸來長,尖尖上還有一闕紫色。村姑的穿著很不講究,花棉襖熱了就敞開,里面只一件老布襯衫,紅紅的臉膛,憨憨的笑顏,嘴唇干裂,牙齒潔白。

  先生不愿意住在科羅拉多,原因之一是那里的春天很晚。“四月份了還沒有顏色!”他說。他是沒有什么耐心的,其實,春天不就是這樣一種等待么,然後它一忽兒就竄出來,而且成長得你追它不上。那時候,你嫌自己太慢,跟不上,不是很好的感覺嗎?

  天是知了、螢火虫、荷葉以及蛙聲。

  沒有知了還成什么夏天?歌里怎么唱的,“池塘邊的榕樹上,知了在聲聲叫著夏天”,汗濕的手臂粘在課桌上,聽不清老師有氣無力的傳道授業,只覺窗外知了聲分外嘹亮,如歌如唱。

  螢火虫是夜晚的故事。搖著芭蕉扇,聽長者說故事,螢火虫便成了精靈一般,照亮所有的行云流水。鬼魅乎?精靈乎?生旦淨末丑。

  荷葉是頂在頭上做太陽帽的。那是兒時的認識。后來懂些事了,便知道,荷葉是拿來包豬頭肉的。到學會了“留得殘荷聽雨聲”的時候,人,已經有些轎情了。

  蛙聲是一種很好的音符,讓夏夜變得更加寧靜。然而媽媽很不喜歡。她的理由是抗戰期間跟著大人跑警報,聽著田間的蛙聲,倍加焦灼,感覺一直延續至今。我也沒有辦法說服媽媽。這也算作一種“代溝”的內容吧。

  柳樹原是很東方的景致,當我們在拉斯維加斯的豪華旅店前看見柳樹時,感覺良多。金錢是可以打造出很多東西的,然而人的感覺有時候偏偏不是聽命的。我等,總頑固認為,柳樹應該生長在池塘邊,樹上最好還坐著歇憩的牧童,牧童手里最好還有一根竹笛。竹笛聲聲,吹動柳樹搖曳。

  夏季是漫長的,空氣凝滯,人們盼望台風。台風之後空氣分外清新,光著腳丫出去淌水,下水道口的聲音響亮而空闊。流水很快平息,人們尋找各種理由紛紛出來,仰望天空,呼吸空氣,仿佛換了一個空間。那一天的夜晚,會特別好睡。然而,少了乘涼的人,也就少了很多扑朔迷離的故事。

  在美國,夏天只有一個概念,是“綠葉生長的季節”。自然界與人的合作,只有這么一點點可以保留下來嗎?蚊蠅和汗水都不好,去掉了﹔其他夏季種種也不好嗎?哪里去了?也許不是一個減法,而是加法,競爭之結果,只選取了最最必要的。也不曉得人能意識到的“必要”到底有几何?生物圈也許實際要大出很多倍。要從教訓中慢慢學習的話,恐怕局限性就很大了。

〔完〕
(原載《國風》2004年11月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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