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三月 25, 2003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差不多我們這樣年紀的,一般都會唱那支著名的兒童歌曲,“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叔叔拿著錢對我把頭點,我對叔叔說了聲‘叔叔,再見’﹗”

  今又想起這首歌,卻是因為發生在我女兒AMY身上的故事。三月十七號,是今年的ST PATRICK’S DAY,一個愛爾蘭的節日。雖然沒有成為美國的聯邦節日,但日歷上分明地記著,大家的頭腦中也分明地有著。別看學校不放假,但孩子們卻上著學也有不小的樂子。

  在美國,由於多民族,很多節日的最初由來,已經鮮為人知,也淡漠到無關緊要,僅存的一點點,往往是孩子們喜歡的習俗了。象萬聖節的沿街討糖、聖誕節從煙囪裡下來的聖誕老公公……

  三月份,因為沒有別的什麼節日(美國人不過“三八”節),這個愛爾蘭的節日自然就成了繼二月份情人節之後大小孩子們很願意慶賀的節日了。

  和其他的節日一樣,這節日也有個代表色──綠。象征物是丁香葉。因為那丁香的葉瓣兒一般是三葉的,極少有四葉的。所以,如果在春天的這一天,你能撿到一枚四葉的丁香,那便是好運的預兆。能真正撿到四葉丁香的人,並不常見,也無所謂,大家是會羨慕擁有四葉丁香的人,但也不會為了沒有而感到晦氣。不過,有一點卻很認真,尤其在孩子們中間,那就是關于穿戴綠色。在這一天,你必須在身上有綠顏色,否則,小孩子間會開玩笑地擰你一下。

  沒有誰願意被擰,大家都會故意地穿戴一些綠色。有現成的,是最方便的,沒有呢,就要想辦法了。AMY正好沒有什麼可以信手撿來的綠色,就硬是在臉上貼了一枚丁香花的貼紙,倒是滑稽又可愛的模樣。

  下午放學接AMY,看見她的臉我就忍不住想笑﹔她也在笑。後來,我發現她居然笑的跟我不是一回事。自己臉上的貼紙她是看不見的,也早忘了,可她真的笑得那麼由衷,以至於我不得不停止我的笑來問她笑什麼。

  AMY驕傲地告訴我說,她今天拿到了錢。而且還說,這是綠色的不是﹖是禮物不是﹖﹗把我給說懵了,你拿的這叫哪門子錢呀﹖還禮物﹖AMY回答說,是撿的﹗喲,怎麼回事呀﹖故事來了。

  “上個星期五體育課後,我們在運動場邊兒走,突然,R驚叫‘那是什麼’,我一看是錢,一把抓起來,三張一塊的,三塊錢﹗”AMY這樣對我說。

  “後來呢﹖”我不動聲色地問。

  “R和我,我們就攥著錢趕快去校辦公室了,給值班老師了。”

  我點點頭,依然不動聲色。

  “哦,對了”,AMY說,期間還碰到一男生,看到我們撿錢,就說‘喲,你們撿到錢啦﹖多少啊﹖’我們說一塊。他挺失望似的,說才一塊啊。你猜後來怎樣,他去老師那兒領錢,說我們撿的錢是他的。老師問他多少,他說一塊。老師說不是他的錢,請他走了。媽媽,你看,那男生多壞呀﹗”我忍不住笑了,“你們才壞呢,還會騙人﹗”“要看是誰哦﹗”AMY驕傲地說。這鬼精靈﹗

  到這裡為止,故事的發展都還基本上沿著跟我們小時候一樣的軌跡。可是,那“叔叔,再見”之後,就有人“搬道岔”了。

  老師也“拿著錢把頭點”了,可是,點完頭之後,老師卻對兩位同學說,“請在這裡簽上你們的名字,到了星期一,如果還沒有人來認領的話,這錢就是你倆的。”呵,原來“搬道岔”的是老師。

  我回憶我們家剛剛過去的週末,對AMY來說一定有點兒急迫難挨,可是她什麼也沒有表現出來,還有點兒城府呢。孩子在長大,這是一個信號。她已經不是什麼都要拿來和媽媽分享了。孩子啊,我這樣想,你的心裡裝著你娘兒時從未想過的許多東西呢。終于,“事成之後”,AMY還是與我們分享了成功的喜悅。

  “我和R好不容易等到今天下午放學,我們去了老師的辦公室。正好又是那天同樣的老師值班,我們就說了我們的名字。然後,嘿嘿,我們說我們來看看失物認領的情況。”老師馬上明白了倆同學的來意,“老師笑著跟我們說,‘到現在也沒有人來認領,好,這錢就歸你們了’。爽吧,媽媽,你看,今天過節,我有禮物呢,錢﹗綠的﹗”

  我笑看AMY那張樂不可支的臉,丁香葉還牢牢實實地貼在臉頰上──她越來越美國化了。

  我還清晰地記得自己來美國不久時的一樁經歷。那是在大學裡,有一天我去小賣部買飲料。是自動售貨機工作,我丟進去一罐的錢卻“咕咚咚”滾出來兩罐飲料。令我馬上意識到,喲,“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我四下張望,交給誰呢﹖最附近的,有一位職員在櫃檯裡賣糖。我走將過去,說明瞭情形,試著將那罐多餘的飲料交給他。他,那位職員,目無表情地說“你可以有它呀”。我說我不要,不是我的。職員聳了一下肩,“機器壞了”,他說,意思是,該誰誰的。我還愣在那裡,搖頭。結果他“只好”說,“你不要嗎﹖就留在這裡吧,我要。”好傢伙,我還優先呢,我撿的。我半天也沒反應過來。這事呀,我想了幾年了我。(後來,我當然知道了,往機器裡放飲料的和小賣部的也不是一家,那完全是另外一件生意了。)

  還有一次,我和一家美國朋友一起去湖裡游泳。那個媽媽,我的朋友,大學教授,很得意地告訴我,上次他們來游泳的時候,在岸邊撿到一個很好的網床。我“哦”了一聲,她繼續說,“好好的,沒有人要啊,從我們來玩到離開,幾個小時光景。”我那時又出現了上次手持可樂罐的僵持表情,一定很滑稽。而我的朋友卻那樣自在,當著她的孩子,當著我這個算不上“推心置腹”的朋友,就說呀說,一點也不臉紅,更不象在講隱私了。

  我呢,直到看到女兒AMY讀的一本書,才似乎明白了一點美國人關于“撿到一分錢”的習慣。那是一本美國六歲小孩子的故事書,書中有一篇說到一個叫茱妮的孩子,爺爺給買了一付手套,結果她玩時丟在了草地一邊,等到想起來的時候,再去尋找已經沒有。茱妮哇哇大哭,老師安慰之余,也教育她說,自己的東西應該自己承擔保護的責任,丟三拉四,表明對東西不在乎、不珍惜。故事的另一個畫面是,同班一個女孩撿到了這雙手套,愛不釋手,拿起來就視為己有。茱妮發現了自己的手套,哭著要追回﹔撿手套的女孩搶詞﹕“我是撿的,是你買的又怎麼樣,你丟在地上,忘了,不要了,說明你一點都不在乎它們﹗你不配有它們﹗”倆女孩兒相持不下,老師過來解圍。老師教育撿手套的女孩,撿到東西要先上繳到“LOST&FOUND”去。如果失主不去認領,在老師同意的情況下,你才可以擁有。

  原來如此,美國人是這樣看的。丟了東西的只有吸取教訓的份兒。撿到東西的,如果可能,歸還失主﹔沒有失主出現,你就可以拿了,如果是你喜歡的。當然,如果你也不喜歡,盡可以視若罔聞嘛。如此以往,等到哪位願意珍惜的看到了,就拿去吧,于物資本身而言倒也利用上了。

  當我和AMY談到我的“可樂故事”的時候,AMY哈哈哈一陣亂笑,她說,“媽媽,你真的是那樣的﹖”還不相信老媽的覺悟呢。AMY接著說“要是我們學校的機器壞了,滾出來兩罐,拿到的同學不知道有多高興呢。她(他)會舉著可樂罐子跑呀,跳呀,高呼‘I GOT BONUS I GOT BONUS’(我得到贈品了)”。美國人“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都叫做“LUCKY PENNY”(幸運錢幣),沒有誰去“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一分錢,誰會為了這個數目有興趣去尋找回來呢﹖真要心疼了,一分錢買個教訓也值啊。這,已經多少年來成為了一種共識,一種價值觀念。書裡寫著,老師教著,一代一代的學生學著。AMY現在的概念就是﹕丟東西說明失主不夠小心,如果不尋找呢,那就更加說明失主對此東西根本無所謂。沒人認領的東西,撿到的人就可以擁有。所以她和那同學一起高高興興地老師那兒領了錢,還喜事一樣回家向我們稟報。“我倆分了一下,一人一塊五,厲害吧﹗”

  “厲害”,我說,這次我沒有再愣著了,一副豁出去了入鄉隨俗的心態。“你想買什麼呢,AMY﹖”“我想買一副鞋帶──天藍的、扁扁的、寬寬的……不曉得一塊五夠不夠噢﹖”和大多數美國孩子一樣,AMY上學的鞋子只有一雙,每天換襪子而已。要是多有兩雙鞋帶換換,那就算是一種時尚了。

  故事至此,我有一點兒好奇,中國的拾金不昧精神鼓舞下上繳的那些東西是怎樣找到失主的﹔如果沒有找到失主,那些個“一分錢”又變成怎樣的基金了呢﹖

〔完〕
〔原載《國風》2003年3月第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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