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五月 21, 2006

 

南京的春天

  最近,由于生意上的關系,和一位南京的朋友老在打電話。一個月前,她跟我說,還冷,冬裝依舊穿著。可是上個禮拜又打電話的時候,她卻說,已經穿上了短袖襯衫。我便不由地回想起南京那短暫的春天。

  小的時候,對于時間的長短是沒有什么概念的,所謂記憶也都是一些拼湊:

藍 色 的 小 花 兒

  可能因為喜歡草地的緣故,或者是小孩子的身高很適合觀察草坪。我清楚地記得,草地上春天要開一種很小的鮮藍色的花兒。只有襯衫鈕扣那般大小,白的芯。雖然袖珍,卻艷麗而潔淨,連成手絹大鋪蓋大那樣一片一片的。這個時候,好像媽媽便說是春天了。重要的是,意味著很快就可以不穿棉褲去上學了。當然全是為了跳橡皮筋和踢毽子更加自如。春天,從那個時候起顯得可愛,也令人追求。那藍色的小花,現已不復存在于原來的草坪,不過它依然清晰完美時時呈現在我的記憶里,呼之欲出。以至于常常在先生畫畫的時候,我無端地鼓勵他放上一些藍色。他老問我什么樣的藍色,有時候我說天藍,有時候又說寶藍。心中藏著的其實是那一蓬蓬袖珍小花兒的藍。我居然不記得它的葉子是什么模樣,完全沒有印象。看來記憶還是有選擇的。

薺 菜、 馬 蘭 頭

  大概從小學兩年級開始,我就很喜歡放學以后跟著班上的同學一起去挖野菜。同學有的時候又跟著她們的朋友,更大一些的同學,往往是街坊鄰居之類。于她們,似乎是生計的需要,家里很期待她們能夠采得一些野菜作為補濟。于我,純粹就是一種課外活動了。爸媽是不准我去的,還說出一大堆駭人聽聞的故事警告我“放學亂跑”的害處。越不讓去就越想偷著去。所幸我總是能夠很快地做完功課,從來不會因為這樣的活動而耽誤,甚至根本不會被爸媽發現。重要的是記得回家以前把挑到的野菜全部送給我的同學。她們因此也很喜歡我。而我用來挖菜的削筆刀多損壞兩把是無關緊要的。叫家里人買新的就是,他們一定以為我都是用來削鉛筆做功課了。

  而我所得到的是天大的樂趣,那種課堂上沒有的樂趣。午后暖洋洋的天,戶外的空氣基本是寧靜的,到了太陽快落山的時候,才有一些風動。我們三五成群一堆女生,嘰嘰喳喳說笑不停。我是純粹玩樂的,更不專心于尋找野菜,廢話比誰都多。她們也很愛聽我說。有時候,我干脆停下了手里的活兒,一屁股坐在草地上,看天,看樹,直看到眼睛發花,做夢一般。后來,漸漸發現她們挑得比我多多了,一下子沒有了成就感。也試圖追趕過,但是很快証明了失敗。她們遠比我眼明手快。傲慢的我,從那個時候起,便對“朮業有專功”產生興趣,并且也體會到什么叫“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與薺菜相比,馬蘭頭的采擷就容易很多了,因為它是成片長的,而且毋須連根拔起,所以只用剪刀挨著剪過去。一陣清香,小手絹里很快就包滿了。

槐 花、 梧 桐 果

  南京的大街小巷都長著很多槐樹、和法國梧桐。早春,長滿了一串串乳白色的槐花。也是那些市民家的孩子,總是知道很多野菜野花的吃法。她們說,槐花可以拿來炒了當菜吃。我將信將疑。終于有一天,就有一個同學將家里人前天晚上炒好的帶了一點到學校里來吃。我迫不及待也分享了一口,不敢恭維。也許因為那個年齡的我還不會欣賞各種滋味的野菜花果吧。現在再拿來叫我品嘗,未必還是那份厭惡了。

  仲春的梧桐果也是一絕。可是那長在雖然不高但是我們都夠不著的梧桐樹上。需用竹竿去嘩啦嘩啦一陣亂打,方得一些果實落在地上。這個舉動,便是要冒著路上自行車沖撞過來的危險,還要被老師批評為“破壞公物”。因此,能打到一堆梧桐果的一定被我視為英雄、英雌。他們回家以后,鐵鍋柴火的一陣亂炒,第二天就帶到學校來吃,那個香啊!告訴你,是什么花生芝麻都比不上的,很有些接近榛子。當我們都去搶著吃的時候,一個同學居然說,別搶別搶,然后解釋說,應該讓給我吃,因為我們家沒有這個吃。我好感動,還記得那個同學姓張,是留級到我們班的。我真的覺得很喜歡他們,也開始可憐起自己,那么好吃的東西家里怎么不生產。隔天,我帶了一些鈣片、魚肝油給他們吃,他們不感興趣﹔后來就叫家里人買了一些泡泡糖,他們很喜歡。但我還是覺得不及他們的梧桐果有趣。

旺 雞 蛋

  這個也是南京春天的特產。其實就是雞蛋孵到一半還未出殼的小雞。現在叫得文明些了,曰“活珠子”。那會兒的旺雞蛋是不登大雅的,沖其量也就是個路邊攤。甚至更為簡單,往往就是個婦人在路邊放一個煤球爐,上面一口鍋,煮好的雞蛋就浸在熱騰騰的水里。旁邊一個小板凳,擱一只小碟,盛著炒得灰灰的椒鹽。熟悉的人無論從這形式還是香味都可以毫無疑問地辨出是旺雞蛋的攤頭。最容易被吸引過來的是所謂“大姑娘”們以及逛街的少婦。穿得再時尚也會街邊上一蹲就吃開了。很多高年級的小學生和中學生也跟著吃。那時的價錢不貴,八分、一毛的就可以了。

  我努力地學過多年,也吃過不少,但還是沒有深深愛上它。也算一項嗜好性地產吧。

螺 絲 與 龍 蝦

  南京的春天真的很短,說到螺絲與龍蝦已經差不多是初夏的東西了。我是在同學家里看著那家的姐姐第一次做螺絲的。燒出來噴香,她端著個大碗走鄰串戶,不一會兒,碗就見底了。以后,她又炒的時候,我也跟著吃起來。居然也上了癮,還立志要自己做。我學著鄰居家的樣兒,清晨到路口的攤頭上買回一斤。清楚地記得是五分錢一斤,因為買了太多趟。買回的螺絲一般需要放在盆里清水養一陣。其間,不斷地換水,還嘩啦嘩啦淘洗那殼上的青苔與污垢。一邊養著的時候,我們也觀察螺絲伸展的模樣:瘦的往往不夠健壯,永遠不開蓋的便是已經死去了。最麻煩的活計應該算是夾螺絲尾巴了。用老虎鉗剪斷螺絲殼的最末端一節,這樣炒熟以后才可以吸得出來。我學著同學家的做法,開始只用醬油、料酒炒炒﹔后來聽說放點辣椒也很提味﹔最后,媽媽幫我發展到用泡姜泡椒來炒。于是,我們家的炒螺絲變成了遠近文明的美食。

  龍蝦比螺絲要貴一些,那時候是三毛五一斤。雖然看著可怕,但我從小就學會了從頸項背后去抓它,是親戚那里學的,他們教我說,那樣呢,龍蝦是不可能做到反手過來抓你的。果然安全。科學的東西是可以以理服人的。

  還記得那時有個阿姨說,龍蝦的腮是很會藏臟的,所以她交流說,她的辦法是輕輕掀開旁邊的殼,然后剪刀伸進去剪掉腮的部分。我照著做了,深受爸媽的贊賞。去年暑假回國見到那位阿姨,我還跟她提起此事,她已全然忘掉教過我。不過她吃驚于我那時候的用心。她說,難怪你現在美食做得這樣好,原來那么小就開始關注。我說,那時候倒沒有覺得在用心呢,許是好吃所致吧。我謝謝她的教誨。她感嘆說,現在龍蝦似乎已經沒有地界,各地都在吃,而且最流行的數十三香龍蝦。我笑,龍蝦本是會游水的,興許是自己游到哪里定居下來了。然后,我又補充說,在網路上看到一則訊息,說是在龍蝦燒熟之前剪掉腮須會導致肉質緊縮而不脆嫩。阿姨哦了一聲,然后笑說,也不曉得衛生和味道哪個更加重要。飯桌上一陣嘻嘻哈哈,也是精進廚藝的一個場所。

  南京的春天的確短暫。而充斥其間的給人最深印記的無非是大自然的循環規律。春天的結束一般以黃梅天為界,出了梅,就是夏天了。然后,賣粽葉、裹粽子。最后,當蟬鳴聲籠罩了一切的時候,就真正是夏天的感受了。感覺上只有晒化的柏油路和碼頭牌冰棒。人的感覺會變得很懶惰,不想去搜尋,其實夏天也還是有很多值得寫下來。待下回吧。

(原載《國風》2006年5月第1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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